今年4月,自治区法制办曾通过本报公布《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近日,就这一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条例,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也出台了一份民意调查报告。专门针对一部地方法规作民意调查,这在广西尚属首次。
不赞成电单车上路的仅一成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最大焦点是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有近九成(89.93%)被访者持赞成的态度,只有一成(10.07%)的人认为不能上路。
其中,认为完全可以上路的超过一半(53.32%),认为可以在部分路段上路的也近四成(36.61%)。从城乡居民的观点看,城市(城镇)人支持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人更多,超过九成(91.42%)的人支持,反对者占8.58%,农村居民支持者占88.68%,反对者占11.32%。
而住在地级市城区的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的支持力度最大,支持率达94.71%,仅有5.29%的人持反对意见。
有近六成(57.56%)的被访者认为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上牌,认为登记上牌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不过,也有超过四成(42.44%)的被访者认为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登记上牌,认为既然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和普通自行车一样,也不一定非要上牌不可。
九成人认为违章应被及时告知
此次调查,对交警罚款和电子警察等敏感问题也没有回避。居民对交警罚款就高不就低一直议论众多。超过七成(72.22%)的被访者认为应该降低罚款,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因此,能低就低,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更不能把处罚当作一种创收手段。当然,也有近三成(27.78%)的被访者认为,重罚才能使违规者更有警惕性,处罚太轻了,没人当一回事,这样容易造成更多的违规现象,对交通安全也不利。
对电子警察拍下违规记录后,有没有必要及时告知当事人的问题,调查的意见非常统一,即绝大部分的被访者(95.32%)认为很有必要,只有4.68%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必要。
调查更具代表性
据介绍,此次调查,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利用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查。全区调查样本共2800个,并按人口比例分配到14个地级市,样本基本上覆盖了地级市的城区、县城、乡(镇)及有电话的农村。
被访者的抽取,完全由计算机自动、随机地进行,电话接通后,由访问员和被访者进行一对一的访问。访问对象中,男性占57%,女性占43%;农村样本占56%,城市(城镇)样本占44%;年龄以21~40岁为主(占55%),另外,41~50岁占19%,51~60岁占13%等等。
在行业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6%,企业员工占12.6%,个体户占15.7%,农民占37.7%,在校学生占5.3%,无业(失业、退休)人员占14.5%,其他占2.6%。
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样本的抽取是纯随机的,并且按人口比例来分配,这就避免了网上调查、报纸调查、手机短信等形式调查的群体相对特殊等情况,因此,调查更加具有代表性。
调查结果将成为立法参考
调查报告还显示,当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发生交通事故伤亡时,超过六成(63.62%)的被访者认为生命面前,应一视同仁,因此,应该用相同的赔偿标准计算。
近八成(76.77%)的被访者认为规范出租车很有必要,这样可以避免乱停乱靠,互相抢客,影响交通等现象。
对“机动车吉祥号牌拍卖”的问题,认为可以拍卖的占了三成(30.37%);认为不好说的,占23.77%;有超过四成(45.86)的被访者认为不可以拍卖。
近四分之三(73.85%)的被访者认为,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也要负起责任。其中,认为要承担百分之十责任的占三成(30.12%),认为要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的超过四成(43.73%)。
统计部门为什么要开展此次调查?这个调查对立法有多大的作用?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有关人士说,此次专门针对一部地方法规进行民意调查,在广西还是第一次。调查主要为立法部门服务,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体现立法的民主,提高立法质量。调查也得到了自治区法制办的首肯,调查结果将作为立法部门的参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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