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度赞比亚财政预算政策中,为刺激矿业、农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实施一定程度的税收调节政策。其中涉及缝纫机进口关税及自行车组装企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
1.公司税从45%下调至40%;
2.取消卢萨卡证券市场中的股票红利15%的预提税;
3.修改《矿山和矿物法案》中关于增值税规定,刺激采矿业的进一步发展,包括:
(1)矿山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由于维护环境而产生的成本可以用于抵减税收;
(2)扩展对于所有从事金属领域矿业企业的税收激励措施,将公司税率调低到25%,对于分红、利息、矿山特许使用及管理费用实行零税率,对于矿石特许经营部分的销售毛收入实行0.6%的征税,损失结转期定为10年。这些激励措施适用于大规模矿山经营企业,目前仅限于经营铜、钴产品的矿业公司。
(3)制定关于大规模矿山经营企业损失分摊和资本限制指数化的规定。个ia规定允许公司保持其资本资产和损失结转项下的实际税额。(注:指数化是指在企业损失、资本限制及克瓦查/美元汇率之间形成的自动联结体系。)
4.取消农业领域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17.5%的增值税。
5.从2006年2月5日开始将聚酯和棉制纺织品的进口关税从15%提高到25%。与此同时,免除与纺织和服装业有关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原料如缝纫线的进口关税,为期5年。
6.所有从事机动车和自行车组装的企业将可以享受自第一次申报日起5年的免红利税政策。
7.银行应缴纳的最高公司税由45%降至40% 。
8.液化石油气体的关税和特许权税从30%下降至15%。
9.为鼓励国外参展商到赞比亚投资展览和交易会,政府将在互惠的原则上减免部分税收。
10.对于付款给没有清税证明的厂商或服务者,付款人需要缴纳45%的所得税,起征点为20万克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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