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要对“轻摩”化电动车动真格了!29日开始,交警在广州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专门针对超出国家标准的所谓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进行清查,被查车辆一律扣留,视驾驶员有无持机动车驾驶证情况,重者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广州市交警部门29日表示,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主要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四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而被查处的车辆大多不达标。对于驾驶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上路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三分;对拒不接受处理,阻碍执勤民警依法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处以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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