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到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条例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能否上路的决定权交给地级以上市政府,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能否上路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希望了解燃油助力车能否上路,看到不少商店还在卖不知到底能不能买?然而据市交警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属于机动车类的燃油助力车不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机动车登记目录内,不能注册登记,因此使用燃油助力车作为交通工具上路是非法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城市中心区各类助力车上路现象发展迅猛,目前中心区大约有4万辆助力车,其中绝大部分为燃油助力车,而且市场上还在大量销售。
燃油助力车到底能不能上路?是禁止还是放行?这一市民广泛关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部分市民,说法不一。
新闻背景
自从2003年惠城区中心区禁止摩托车上牌后,大批摩托车销售商转向经营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许多市民纷纷购买,未上牌直接上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惠城区有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销售商13家,根据他们自报的数量,自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共售出2万多辆各类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据交警部门估计,现在上路的各类助力车大概有4万多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燃油助力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