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五莲县一无证生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企业被依法查处。
据悉,这家企业是在知情人通过日照“12365质监热线”举报后被依法查处的。据查证,该企业违反了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而该企业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被纳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工业产品。
五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该条例的法律责任规定,对这家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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