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延庆工商所积极采取行动,从2006年4月7日开始,至30日再一次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检查相结合的手段,首先由工商所打印三批已公告电动自行车目录 ,要求销售企业在店堂销售区张贴已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目录,并积极开展自查活动,让未经登记公告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场。第二通过执法检查对未经登记公告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企业制发《暂停销售告知函》,责令暂停销售;对仍继续销售的,依法予以处理;从而使我县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井然,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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