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用新买的充电器充电时,突然起火,不一会儿车就被烧成了废铁。23日,原本表示愿意赔偿的经销商不知何故竟变了卦。太康县城关镇消费者孔某一怒之下向县消协投诉。
当日上午10时,在太康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孔某投诉,称他年前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的充电器丢了。2月初,他在充电器经销商李某处,花90元买了一部河北保定某厂生产的电动三轮车通用充电器。3月12日晚,孔某像往常一样给电动三轮车充电。“起火了!”正在厨房做饭的妻子抬头看见电动三轮车上冒出的浓烟和火苗随即尖叫起来。经过夫妻俩的急救,虽然火被扑灭了,但三轮车已被大火烧成了一堆废铁。孔某认为,这肯定是充电器的问题!为讨回公道,他至今都没有移动过这辆已被烧坏的电动三轮车。而事发当日,他就找到经销商。经销商当时表示愿意赔偿一部分损失,后以门店生意不好推诿。23日上午,当他再次找经销商交涉时,经销商竟称电动三轮车起火与充电器无关,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当即派人随消费者到现场调查取证,同时与厂家取得联系,请厂家速派技术人员到太康对充电器进行鉴定。工商部门表示,如果电动三轮车着火确因充电器引起,工商部门将依法为消费者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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