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有望下月出台,对此,部分市民有不同看法。广州市民欧阳先生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在下达禁令之前,应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老百姓的看法。
这位欧阳先生在传真中说:
———“电动车作为国内近来新开发的交通工具,具有环保、节能、轻便、骑行舒适、经济实用的特点,上市以来广受群众欢迎,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方便。对于工薪阶层特别是打工者来说,一两千元的电动车买得起,每天一元几角的电费用得起,既省体力,速度又快,比起自行车来优越多了。
———“诚然,电动车上路会给交通管理带来一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非不能解决。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管理,让电动车和其它交通工具一样实现不同的交通功能,作为汽车交通和地铁交通的一种补充,对保持城市的生机和活力,是有必要的。据悉,在西方发达国家,多数城市也对电动车采取允许甚至鼓励的政策。广州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难道就做不到这一点?希望政府和管理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理念,放开电动车上路,让市民出行有更多的选择,而不是一禁了事。
———“省人大不久前通过的《广东省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是否允许上路,由各市自行决定;对于禁止电动车上路的城市,必须召开听证会;公开征询民众意见,然后由市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强烈建议广州市在下达禁令之前,召开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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