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汽车撞了人,如果车主投保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就可以进行赔偿。那么电动自行车撞了人怎么办?近日,吉林省就有保险公司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推出了第三者责任险。这在国内尚属首家。
电动自行车“三者险”2月面市
14日,从某财产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了解到,该险种的全称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在2月接到总公司通知进入市场的,目前省内已有60多个营业网点开办了这项业务。在该险的保险条款中规定:对于满16周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旦因为参加投保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赔偿。
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车主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保险公司也将按合同的约定对应由车主本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进行赔偿。
据了解,投保人可以选择为电动自行车投保1个月至1年期限,如果选择投保1年,每份保险需要缴纳保费100元,保额为10万元左右。
销售商认为该险种市场小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来说,这个险种的推出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而保险公司方面显然也对这个市场十分看好。
据该公司负责此项业务的经理王成斌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开始在吉林省内迅速普及,并且与普通自行车相比,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难免会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因此该公司比较看好该险种的市场。
不过,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的观点却与保险公司正好相反。13日,在长春市大马路附近,几位经销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表示,这一新险种的发展空间有限。
经销商白女士认为,目前长春市每天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约有数千辆,这一数量远低于我国南方的各大城市,因此,参与投保这一险种的电动自行车总量有限。另外,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一般在每小时15公里左右,其危险性并不如保险公司所说的那样高,事故实际发生率较低,保险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不大,所以她认为多数电动自行车车主并不会购买这一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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