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保总公司“统颁”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已下发成都分公司,不日将在成都上市。今后,市民如果被电动自行车撞伤,赔钱的就是保险公司了。
据了解,电动车三险的性质类似机动车三险,车主本人及其家人(年龄超过16周岁)发生事故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过,电动车三险的保费比机动车便宜,费率为0.12%,即1万元保额年交保费12元。人保的电动车三险还规定了50元的免赔额,即50元以内的损失不予赔付,损失100元,只赔50元。
但业内人士认为,这款险种虽抓住了市场需求,但难推广。曾有保险公司在双流进行过试点,但“当时是通过电动车生产方赠送的,没花钱”。
据人保成都公司介绍,将来的电动车第三者险可能设计成“定额保单”,如每份保额1万元,保险费12元。投保人可选择购买一份或多份。
相对于“三险”,许多消费者更希望电动车的“盗抢险”。但本地多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电动车被盗抢的可能性太大了,很难收支平衡。此外,盗抢险还存在一定道德风险。因此,保险公司谢绝了“电动车盗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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