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暨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举行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尽管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平时的消费中有多种渠道可以为自己的委屈申诉,但是当天还是有不少人赶到现场,一吐心中的委屈。
电动车新电池屡换屡坏
“新电池一年之内屡换屡坏,我对这个品牌已经失去信心了!”在3·15活动现场,南京市民金先生拿出了自己电动车的维修记录。他说,自己是在2004年买的这辆当地生产的电动车,在第二年3月13日在厂家的售后服务中心更换了新电池,可是到当年8月,骑行了5个月的电池突然不能正常使用。经过与厂家售后人员交涉,8月31日厂家重新为他更换了三节电池。可是两个月之后,更换后的电池又出了现故障。同年11月2日,金先生的电动车第二次更换了三节电池。谁知,金先生的烦恼还未结束,两个月之后,也就是今年1月份,他电动车的电池又出问题了。
“我已经对该品牌缺乏信任感了!”金先生说,面对屡展出现同样问题,该品牌电动车的处理方法竟然还是继续换电池,对于如此处理方法,金先生断然拒绝,他要求电动车的生产厂家给予全额退货的处理,可是对方却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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