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炉后,3月8日,海口市交巡警有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的一些内容进行解读。海口交巡警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没有特定的新规定,海口将会保留市区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据海口市交巡警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海口市区禁行电动自行车以前已经有规定,在还没有新的规定出台之前,海口仍按以前的规定在市区内禁行电动自行车,原因是海口市部分路段由于车流量比较多,又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至于以后市区是否要解禁电动自行车,那就要等到是否有新的道路管理规定出台再做结论。
据了解,省交警总队将会出台相关新规定,各市县交巡警将根据总队新规定,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限行、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
该负责人称,征求意见稿还属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目前还是按原来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管理,登记上路只对放行的地区有效,对限行、禁行的路段和地区,上行电动自行车也是要被罚款的。目前海口还是按原先规定在市区内禁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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