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不开发票属违法行为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购买商品时,要求商家开发票被拒绝的事情。南宁市国税局有关人员表示,商家销售商品后拒绝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镜头一 ————
索要发票不成
罗先生把车退
2月10日,罗先生到南宁市中华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1700元。罗先生付款后,见商家只开一张收据,便要求开发票。但商家负责人说,他们销售电动自行车只给顾客开收据。收据就作为购车凭证,不用再开发票。
2月12日,罗先生越想越觉得心里不踏实,打电话到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答复,买了电动自行车必须索要发票。一是防商家漏税;二是车子有问题,发票是作为合法的凭据。听了工作人员的答复,罗先生到那家商店再次要求开发票,仍被拒绝后,他就把车给退了。
只要不开发票
半价让利诱饵
南宁市中华路、朝阳路等一些商店,很多商家销售商品后,拒绝开发票,或只开半价发票,或抛出让利给顾客为诱饵,达到不用开发票,进行逃税的违法行为。
中华路位于军供大厦附近的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店,这家商店负责人称,他们只开收据,收据也能证明车辆从是他们商店购买的。在隔壁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一负责人抛出诱饵称,他们店可以开半价发票;如果不用开发票,电动自行车的价格还可以优惠一点。在民族商场,几家电器销售点的店家都称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市国税局————
商家拒开发票
向966102投诉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一名姓郑的工作人员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是时,必须给客户开发票,这是给国家应交纳的税费,而且必须按商品交易额的数目,也要开全额的发票。如不开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顾客购买10元以上的商品,商家要主动开发票,在10元以下的商品,如果顾客要求商家开发票,商家也得开发票。顾客购买商品时,也应主动要求商家开发票,防止商家漏税,理应索要开发票。
该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如果商家拒开发票,可以向市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例举报中心966102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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