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电动自行车跟自行车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地上路了,北京市已经开始对所有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电动自行车能够在北京拿到这样一个合法的身份,能够理直气壮地上路行驶,还真是一波三折。
早在2002年,北京市交管局就发出了通告,电动自行车不适宜在大城市发展,决定今年1月1号起禁止上路行驶;一年后,电动自行车又被划为非机动车类,属于自行车的“身份”;去年年底,北京市再次发出通告,给部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解禁,允许它上路,与自行车同样遵守非机动车法规。
这变来变去的政策在全国其他城市也大致差不多,电动自行车为什么受限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它用铅酸蓄电池,这种电池的生产和处理容易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二是电动自行车穿行于城市中,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在电动自行车刚出来时,管理部门一般是禁止上路的,有些地方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会采取不禁止不提倡的态度。比如在广州和海口,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在厦门和昆明,是限制在某些路段、某些时间行驶。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逐渐发展壮大,尤其是在一些公交不太发达、而自行车又不太方便的城市,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已经不可回避地摆在了管理部门面前,迫切需要通过专门的政策或立法来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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