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起,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严管,一旦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在市区上路者,将予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2003年7月杭州市交警部门提出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道路行驶,并且对这些车辆不予上牌。
据交警介绍,驾驶这些电动自行车的人员都无驾驶证,交通意识淡薄,不少驾驶员认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就可进入机动车道,其实,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系列。还有一些驾驶者逆向行驶、违章载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另外,电动自行车本身也存在着缺陷,它的动力系数与安全配套系统不相匹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散架。
杭州交警支队的有关数据显示,涉及电动车的事故涨幅最大,电动车已成为一个新的危险车类。去年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共造成52人死亡,比上年增长1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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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上牌各地不一目前,国内厦门、珠海、广州等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都予以禁止。而在北京,“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问题争论了4年,从今年元旦开始可以上牌。去年5月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没有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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