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于近日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解禁”。相关部门同时发出通知:电动自行车的废旧蓄电池必须由经销商回收,哪个厂家的回收率不达标,其产品将不能在北京销售。
“电动自行车一般使用铅酸蓄电池。废弃的蓄电池如果得不到安全处置,很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程霞说,电动自行车的解禁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环境安全带来风险。“以往一些小商贩会私自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回收,然后卖给周边没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而这些处理企业并不能保证无害化处理,往往导致二次污染。”
据业内人士介绍,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其主要成分是铅和硫酸,通常一个蓄电池的使用期为1年左右。目前,处理铅酸蓄电池的技术已经成熟,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量大面广,如何把分散在各家各户的蓄电池都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置,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此次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通知,对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登记,实施目录管理,凡是在目录中登记了的蓄电池产品才能在北京销售。
程霞介绍说,企业产品要进入可销售目录,生产企业必须承诺,其铅酸蓄电池的销售点负责提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更换及回收。“也就是说,厂家必须和销售点达成协议,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达到使用期限时,市民能够在这些销售点进行更换购买,而销售点回收了废蓄电池后,必须交给具有北京市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此外,生产厂家在政府部门登记时,还须提交一份企业承诺书,承诺妥善处理废蓄电池。其中包括保证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率2006年不低于50%,2007年不低于70%,2008年以后不低于85%。
据悉,环保部门将每年一次对企业的回收率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就不再列入目录,不能再在北京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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