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动自行车这一马路“轻骑兵”正悄然无息地驶进一些中小学校,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大多学生家长却并不知道这一规定,而淡薄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也给孩子的安全埋下隐患。
1月7日下午6时许,正值放学时间。省会十五中学门前一些身着校服的中学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冲出了校门,行车速度丝毫没有因为道路的拥堵而减慢,他们在车流中左拐右拐,很快就将骑自行车的同学甩在后边。而为了赶速度,一些学生还一路逆行,甚至同机动车抢道。
“这些孩子骑电动自行车太猛了,紧擦着身子就过去了,一不小心还真能把你给挂倒了。”每天骑车从槐北路经过的程女士说,电动车骑这么快,伤了别人不好,更容易伤了自己。善良的她更担心孩子们的安全。
一些家长对于不满16岁骑电动自行车属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从没听说过”。虽然一些家长经常叮嘱孩子骑电动车时不要太快,但却认可了电动车给“学习已经很累”的孩子们带来的便利。而省会一些中小学校也对这条交通法规并不知晓,校方仅是出于学生安全以及避免互相攀比的角度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听说有这一交通安全规定,省会十五中学教务处刘主任表示,早知道有这么一柄“尚方宝剑”,学校不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就会“理直气壮”多了。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由于生理和心理条件并不适合驾驶,尤其遇到紧急状况时,由于其判断能力差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一些电动自行车经非法改装后提速也会影响其安全性能,这往往带来安全隐患。
据了解,虽然交警可以依法对不满16岁骑电动车上路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但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很难。其原因一是现在不少中小学生长得高高大大,很难看出他们的真实年龄;二是即使处罚最多也是口头教育一下,因为扣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随着骑电动车的学生开始增多,急需为孩子们‘补课’。”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事故科的陈伟认为,学校、家长要有法律意识,同时强化教育,以从根本上消除这一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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