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思明交警大队筼筜中队的民警,在湖滨南路原自行车厂大门边上的几家经营电动自行车商店,分发《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车行驶》的宣传材料。
从1月1日起,湖滨南路、文园路、仙岳山隧道、厦门大桥等10条路、3条隧道、7座大桥或立交桥,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所有禁行标志已经上路,思明交警大队已在社区和路面分发禁行通告等宣传材料5000多份,拉开整治电动自行车序幕。
据了解,厦门市目前有各类电动自行车1.5万辆,60%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大量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现象相当普遍。为维护交通秩序,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车行驶》通告,今年1月1日起实行。
据悉,厦门市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全面淘汰人力三轮车;1999年,市政府又出台“80号令”,在岛内限制摩托车挂牌,并逐步淘汰摩托车和助力车,同时大力发展公交和轨道交通,不仅使厦门公共交通工具万人拥有率居全国前列,而且大大优化交通结构,使厦门实施“畅通工程”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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