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月1日起,郑州市物价局出台新规定:白天在市区停放自行车价格将统一规范为1角钱,停车场工作人员在收费时必须出具凭证,1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然而新规实施以来,执行中却遭遇尴尬。
市民汪先生说,1月2日上午,他在经七路一自行车停放处取车时,看车的老太太向他索要2角停车费。他以看车没有出具凭证拒绝付钱,然而看车的老太太称:“现在我们没有收到通知,停车收费还是两毛钱。”
1月3日上午,郑州妇幼服装市场附近存放一辆自行车,5分钟后过去取车。看车男子索要0.2元停车费。看车男子表示,对物价部门的规定还不知道。在附近的另一个自行车存放处,还立着“自行车存放收费2毛”的牌子。
市区自行车存放处,其中大部分存放处仍对每辆自行车收费两毛。
郑州市物价局收费处有关负责人说,去年12月18日,郑州市物价局向各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市内所有停车场白天自行车的存放收费标准为0.10元/次。停车场工作人员在收费时必须出具凭证,否则市民有权拒绝付费。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可拨打12358举报,他们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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