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需带身份证或户口;外地车主需暂住证,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
本报讯(记者王姝)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如需给电动自行车上牌,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昨日,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涉及的几个环节,市交管局再次发文做出说明。
1月4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车主就可以到交管部门指定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据了解,注册登记时,北京居民需带身份证或户口;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在京暂住证;军人除要带军人身份证件外,还要带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则要带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件。
据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易手,原车主和现车主应按照转移登记程序,到信托商店,办理买卖交易手续,取得交易发票;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时,车主必须把车带到办事地点,交验车辆;如果电动自行车此前有号牌,但车报废或者是丢了,车主应到原注册登记单位,注销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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