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等不出台,所造成的问题会转嫁给各地方交管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市场就会受损害。
12月9日,海南省政府举行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11名代表人有9个支持电动自行车入市,综合各媒体新闻,这体现了当前的民意。实际上,海口的相关规定并未完全禁止。但笔者认为,这种地方的管理规定目前首先要解决的,不是电动自行车入市的问题,而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
市民们习惯于把电动自行车简称为电动车,但是实际上两轮的电动车里头就有不同,一种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即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可是现在有些厂家为了迎合市场,所谓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远离这些标准,体型越来越大,最高速度可达60公里-70公里/小时。通常把这种超标的称为电动摩托车,已经属于机动车。
据海口市交管部门介绍,当前海口的电动车中,电动摩托车占95%,也就是说实际上海口是增加了这么多马力不小“摩托车”,而不是“自行车”。海口这六七年来对摩托车的管理已见成效,城市公交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而就在此时,一两年间多了这么多电动的摩托车,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恢复当年20万辆摩托车的局面。所以规范管理已经势在必行,否则此前对摩托车的管理会前功尽弃。但一些车主、市民未必能够心情舒畅的接受这一切,说到底,为了公共交通来限制个人自由,必定是需要过程的,难度也会相当大。
不仅仅是海口,全国其他城市都面临这个问题,靠交管部门对电动车进行管理,要耗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我们不能忽视一个问题,就是电动车的源头:生产管理,这就是行业监管部门的事了。
目前全国正规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超过1000家。在这其中,一些厂家无视国家标准,将本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生产,变成了难以管理的“马路杀手”。而就在这个时候,行业监管部门未能及时作为,这种放任的环境让超标的、未有合法身份的电动摩托车迅速的流向社会,形成一种畸形发展。
这种畸形让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利益受损,同时也导致了一些社会问题。因为电动摩托车带来的是类似以前燃油摩托车带来的交通问题,所以让地方政府加大了监管力度,这让市场受到了伤害。12月10日,也就是在海南相关听证会的第二天,为期三天的海南首届电动车展销会在海口人民广场开幕,共有20多家电动车厂商经销商参加展销,开幕式还有些热闹,但很快就冷清下来,最终连闭幕式也没举行,成交数据亦未公开就草草收场。近期,电动车专卖店的日子十分难熬,一些专卖店都已经关停并转。
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等不出台,所造成的问题会转嫁给各地方交管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市场就会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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