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厦门对电动车能不能上路展开了讨论,交警部门在综合各方意见后,最后提出了一个“可以上路,但有一定限制”办法,凡是速度过快,安全性差的电动二轮车不允许上路,不具备非机动车行驶的路段电动自行车也不得行驶,应该说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证骑车人的安全,保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昨天,我们的邻居漳州开始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其实电动车的问题最近在很多城市都是热点问题,比如海口市近日就发布了电动车禁行令,结果引发了一场很大的争议。
11月30日下午,海口市交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明确了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海口电动车仍将被禁行,并要求市民不要盲目购买。12月1日,海南各大媒体用大幅版面发布了这个消息,电动车主们的心再次被悬了起来。
海口市民 吴继丰:商家跟我们保证三年之内都不会抓电动车,后来我就买,买了就抓。
海口市民:你控制人家摩托车不准领牌,现在电动车又要禁止人使用,你怎么讲呢?讲不过嘛,当然是没有道理嘛。
由于海口市交警部门发布了电动车禁行令,往日热闹非凡的电动车销售市场立刻冷清了下来。
市民符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买了一辆电动车,不到半个月就被交警罚了两次,并且罚款的数额也越来越大。
海口市民 符先生:第一次30块,第二次200块。在机动车道上那次罚了30块,第二次是在人行道上(罚了200块)。
值勤民警:(我们开的罚款单上是依据哪一条来查的呢?)电动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电动车有号牌吗?)现在我们上级是这样规定的。(现在电动车有号牌吗?)现在没有号牌。
据了解,电动车是从2004年开始出现在海口道路上的。
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该法实施后,海口市买电动车的人多了起来,目前,海口市的电动车数量达3万辆,并以每天30辆的速度递增。电动车经销店也已经从1年前的寥寥几家猛增到近百家。
电动车经销商:第一比较方便群众,另一个就是比较环保、节能,没有污染,那些环保的人就比较提倡开电动车。海口的摩托不能入户,四轮(汽车)人家买不起,那你要人家用什么代步?
虽然《交通法》对电动自行车有明确的界定,但对外形与摩托车一样,马力更大、速度更快的电动摩托车却有没有国家标准,这导致了目前管理上的混乱。
一直从事法律服务的海南尚濠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尚濠认为,在海口愈演愈烈的电动车问题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老百姓去买了在市场上合法流通的商品后不能使用,说明政府的职能部门出现了矛盾,出现了这种比较典型的纠纷以后,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考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一味的禁止。
海南尚濠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尚濠:这个问题我觉得已经积压这么长时间,你政府有很多职能部门,至少你对这种事态的处理、把握或者是引导或者是职能部门的调节功能还是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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