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争论不休的电动自行车禁行或上路问题,12日海口市市长陈辞表态:目前至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海口城市交通仍难以承载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今后政府仍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陈辞表示,海口道路交通状况不容乐观,交通基础设施现状决定了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一旦电动车“放开”,城市将无法容纳如此庞大的交通量。为方便市民出行,海口市今年进行了100条小街小巷改造,但要路网和出行条件得到根本改善,首先是要发展公共交通。
“市民单单考虑的是出行的方便,而政府在关注中低收入阶层出行便利的同时也要考虑市民出行的安全,”陈辞说,若全部允许通行,则城区不少路段将出现人车挤道的问题,十分危险,群众安全无法保证。在“十一五”规划中海口将加强路网建设,改造小街小巷,并大力发展公交使城市交通有根本性改观。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大队长蔡军12日也再度重申,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列为非机动车,并有相关的技术标准,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法机动车,仍将不准上路行驶。据他介绍,今年以来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111起,其中1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