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海南省法制办就《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召开立法听证。会后,海口交巡警支队重申,在没有任何结果之前,目前电动自行车仍不能在中心城区行驶。
海口交巡警支队负责人指出,举行听证会是为起草《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做准备。如果未来允许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海口交巡警将按照办法规定,对海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并根据海口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划定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区域。
此外,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列为非机动车,并有相关的技术标准,超标的电动车属于非法机动车,仍将不准上路行驶。该负责人最后提醒到,在一切未明了之前,市民不要盲目购买电动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