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就在海口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后没几天,省政府发布12月9日举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的消息,尽管省法制办公室立法处副处长王健强调,立法管理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但听证会的消息还是引发了市民猜测:海口电动自行车禁行或有变数?
两年三次对电动自行车说“不”
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早在2003年8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禁止电动车进入市区中心路段,并具体划定了禁行区域,违反通告者,将由市交巡警支队暂扣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2003年12月6日,海口市交管部门依法再次发布封杀电动自行车通告,凡违反规定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予以处罚。今年11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并表示对驾驶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将依法罚款1500元。
禁令声中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
虽然两年前就三令五申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椰城中心市区,但让交管部门料想不到的是,在一片禁令声中,椰城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还是与日俱增。据海口警方不完全统计,椰城街头目前约有3万辆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
截至目前,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搭载货物、争道抢行等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在车多人挤的路段,很多时候交巡警无暇顾及他们。针对市民“能在海口市卖为何不能在海口骑”的疑问,海口工商局个体私营企业科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是合法商品,个体有权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至于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那就是行业监管部门的事了。从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因为缺乏相应的执法标准,近年来技监部门并没能实现对电动自行车质量起到真正的监管。“电动自行车队伍就是在这种放任环境中壮大并走向畸形的。”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说道。
于买车的人多,卖电动自行车也成为一个容易赚钱的行当。而更有一些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把电动自行车改装后出售。有业内人士透露,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很多想买摩托车的市民也对它产生了兴趣。
许多车主对电动自行车概念模糊
有一种情形令人遗憾,许多车主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极为模糊。10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只有2名车主能大致知道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
什么叫电动自行车?过去在立法上仍然缺乏一个具体定义。直至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的身份才得以确定。许多市民开始认为,既然是非机动车,就可以像自行车一样走非机动车道,一时间,椰城街头的电动自行车迅速增多,违规的电动化摩托车也越来越多,引发的交通问题也越来越多。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还对电动自行车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作了规定:一、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二、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应不大于40Kg。三、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四、电动自行车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五、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等。
海口市场销售的九成多是变种车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温敬华科长说,目前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上销售的“摩托化电动车”已是超标的“变种车”,严格来说应属电动车而并非电动自行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目前警方已将这些电动车列入机动车行列,并对其监管。
来自交巡警支队的数据表明,海口市目前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店至少有86家,主要集中在文明东路、新华南路、龙华路等路段,销售品牌有几十种,但其中95%属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车;仅有5%属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一位正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人员表示,目前在海口市的经销店里,真正称得上是电动自行车的只占很少比例,其他的都是在打擦边球。在问到能否正常上路行驶的问题,这位经销人员称,他们只管销售,只要车子卖出去了,上不上得了路,那已经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警方认为禁止入市是城市发展的整体考虑
尽管经销商、车主对电动自行车解禁抱有期盼,但警方的态度依然十分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是一种趋势,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
海口警方曾多次提出了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市的五大理由:一是一旦放开电动自行车入市,许多市民会放弃自行车或公共汽车,选择电动自行车,原被禁止入市的20多万辆摩托车也将有可能被电动自行车迅速取代,将再度使海口交通陷入拥堵状态。二是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超标令人担忧,大多数现在已经成了电动摩托车。三是老城区不少路段基本没有一条完整的非机动车道,市中心区部分道路不具备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四是,电动自行车入市不利于海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五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酸电池,它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都会污染环境,不利于海口市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管理与发展。
今年以来,一些电动自行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大大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并与机动车争道抢道,事故频发,这已成为椰城继禁摩之后再禁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原因。为了海口的和谐发展,警方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变种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也潜伏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据海口警方统计,仅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600余起。
各界人士对立法听证会期待多
电动自行车听证会即将举行的消息,在椰城引起巨大反响。
8日上午,龙昆路洪都电动车海口专卖店没有一个顾客,总经理安子民与,12月份以来店里积压了近百辆车,一辆没卖出去。他曾几次尝试将店铺转让出去,但都以失败告终。安子民表示,听闻省政府要举行立法听证,他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他期待省政府的立法听证能给陷入尴尬境地的电动自行车命运带来转机。和安先生一样,不少车主透露出来的也是无奈。
同时,海口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市在网上也被炒得火热,网民的观点针锋相对,有的说,现在满大街跑的没几个是真正的电动车,绝大多数已经摩托化,并且交通违法情况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应该禁。有的认为,电动自行车环保、轻便、节能等,是市民出行极佳的代步工具,应解禁。比较冷静的观点是:电动自行车满街跑的局面必须改变,但是,政府在考虑出台各种禁行措施时,必须充分评估这些措施给居民和经营者带来的影响,比如,一些居民已经购买的电动车该如何处置,城市的公共交通如何进一步完善。
立法听证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海南省法制办公室立法处副处长王健说,省政府今年年初就有12月举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的计划,这也是社会各个方面的呼声,并不是专门针对海口作出的决定。此次听证会主要目的是为明年是否进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服务的,是一次大范围群众意见的收集。
王健透露,一切事情不能搞一刀切,立法也是这样。但他强调,目前管理规定还未敲定,讨论电动自行车最终如何管理还为时尚早。就像他所说的,无论怎样,立法管理的目标只有一个: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警方表示,在海南省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出台之前,海口仍将不折不扣地执行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于2002年和2004年先后发布的《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和《关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的通告》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中心城区行驶。违者将一律按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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