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政府将举办《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市民纷纷踊跃报名。截至7日下午,已有百余名市民以各种方式报名参加听证会。“我们很欣喜地看到,市民的关注度是空前的。”组织此次听证会的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甚至有远在浙江的电动车生产商赶到海南,参加这个听证会。”
尴尬现状:“准买准卖不准骑”
此次立法听证会如此受到关注,有太充分的理由。“既然让它公开摆卖,为何又不让电动车自行车上路呢?”市民林小姐说。
2004年6月21日,海口公安局发布禁令,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2004年7月10日,一位吴姓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海秀路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阻拦,并以电动自行车禁行为由,将吴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暂扣。2004年7月28日,吴先生将海口交巡警支队告上法庭,成为电动自行车限行后引发的行政诉讼第一案。同年9月,海口龙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海口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从此,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渐渐多了起来。
激烈交锋:“禁”VS“不禁”
伴随着电动自行车身份未明的尴尬境地,“禁”还是“不禁”呼声早已经是此起彼伏。
60岁的退休老教授杨大伯进行了调查,“在20个调查对象中,禁和不禁的比例是15比3,有2个没有发表意见。”杨大伯说。
另一报名者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的推广,有百利而无一害。从实际情况看,海口是一个很适合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城市,根本没机会产生污染”。
省法制办解答市民两大疑问
在踊跃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同时,有市民也打进本报电话表示担心,如此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立法,如何保证民意在立法中的充分体现。记者归纳出几个主要疑问,并采访了省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
疑问一:听证会发言的代表如何产生?
据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报名者太多,听证会只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让每个报名者都发言不可能。初步已经确定有十几个发言代表名额。在100多名报名者中,省法制办将主要依据所提交发言提纲或者初步意见,挑选出一些能够以事实为依据,并有理性观点的报名者。发言代表的结构是以普通市民为主,包括消费者和经销商等,同时还将有交警和质监等部门的少数代表。
疑问二:市民意见多大程度得到体现?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普通市民代表在会上所发表的意见,都会被详细地记录下来,为立法提供参考依据。具体程序是,听证会后,根据所整理的意见,将此列入2006年的立法计划,然后按照法定的程序启动立法程序。当然,在为立法提供参考的过程中,要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主。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还强调,请市民们放心,之所以举办这么一个听证会,就是想让作为被管理者的普通市民和管理者的有关部门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如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在进行参考的时候,绝不会倾向管理者一方。
市民观点
“在初步收集的意见中,大多数市民的看法还是比较理性的。”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在此次听证会的最受关注“城区能否禁止电动车上路”的焦点中,报名参加听证的市民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种:
观点一:省钱,不要禁
市民莫先生:我家住在海口下贤教师村,从2003年购买电动自行车至今,我每天骑车往返海口至长流两趟,电费才几毛钱,乘车每天则需六元钱,两年来,我已经节省了2000多元。电动车省钱不应禁。
观点二:方便,不应禁
市民王女士:海口很多地方都没有公共汽车到达,像我这样暂时没能力买小车的人家,电动车是最好的交通工具,哪里都可以进去,有了电动车真方便,不该禁止。
观点三:环保,不应禁
市民林先生:电动车是自行车之外最环保的交通工具,不产生任何的排放,也可以说不产生任何噪音,为什么要禁?
观点四:安全隐患大,应禁
朱先生: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600余起,目前海口市销售的电动车95%不合国家标准,如此大的安全隐患,出事故不仅害了自己,还伤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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