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工商部门尚未接到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政府禁止电动车销售的通知,电动车销售仍合法。
省工商局个体私营处处长杨广表示,根据规定,经营电动车项目要先登记然后再注册。从登记的角度说,根据《行政许可法》,如果经营项目合法,工商部门就要为其登记,如果拒绝登记,则属于行政不作为。目前,在海南销售电动车是合法的,工商部门无权拒绝对电动车经营项目的登记。
杨广处长说,电动车准卖不准骑,确实是一个“尴尬难题”。他个人认为,如果要禁止电动车上路,就应该从法律上禁止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否则老百姓买了电动车也只能“封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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