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所数十电单车苦候主人 律师建议限期不领可以拍卖交公
截至30日,盘龙警方78辆查获电单车已过去7天,但依然只有5辆电单车“找到主人”,加上警方通过落户资料查找到的小部分车主,目前,仍有数十辆电单车在联盟派出所里静静的“苦候”主人。这些“无主”电单车,也给警方造成了非常大的停放困难,如果这批电单车最终找不到主人,将会如何处理呢?法律界人士对此分析认为:警方可以公告限期认领,如果在期限内仍无人认领,届时,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些电单车进行拍卖归公。
警方头痛 消息公布7天仅领走5辆
在停放这批电单车的联盟派出所里,车库、院子里停满了警方查获的各种型号、式样、新旧不一的电单车,成排的电单车占用了派出所原本就不宽敞的地方。据联盟派出所所长杨家明称,这次收缴的“黑车”数量非常大,这些车长期无人认领将会给派出所造成很大的停放压力。他说:“这的确是个头疼问题,但我们目前也只能耐心的等待失主。”据了解,目前,包括昆明在内的许多城市,都存在无法处理无证黑车的难题。
律师建议 限期不领可以拍卖交公
无人认领的黑车将如何处理?就此问题,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尚显达介绍,在此之前,昆明公安机关曾查获过大量无证自行车,由于无人领取,导致公安机关还要派专人看守,耗费非常大的场地存放,给公安机关带来极大的工作负担,现在,自行车变成电单车后,无人认领的电单车带来的负担和工作成本会更大。
针对这个问题,尚显达认为,警方查获的这批电单车首先应该公告一个合理的认领期限,如果在期限内依然无人持合法手续领取则视为无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主财产可以通过对社会公开拍卖和变卖,以这种方式对这些电单车进行销售,销售所得的钱在扣除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合理费用后,上交国家财政。”尚显达也强调,如果有涉及刑事案件的电动车,根据法律规定,要随案件移交。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长期存在的“黑车垃圾”问题得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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