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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嘉陵电动车现身桂林 车行老板自述发财经
来源:桂林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1-29 1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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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嘉陵”电动自行车屡遭投诉 今年4月,家住漓江路的陈女士向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投诉举报,称她20多天前花了2000多元钱在漓江路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部购买了一辆“嘉陵”牌电动自行车,刚买回来时,车子性能还不错,可骑了十几天,车后轮就发出莫名的噪音,越骑声音越刺耳,让人受不了。陈女士于是把车拉到购车的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去修,店主很热情地帮她把车修好,但没用多久,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陈女士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遂将该情况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 不久,另一位市民李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问题。他花了2500多元从漓江路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部购买的“嘉陵”牌电动自行车,用了没几天,电池就出了故障。 据统计,仅4月份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就接到消费者关于“嘉陵”牌电动自行车的咨询电话10多起,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6起,使“嘉陵”牌电动自行车成为当时消费领域的投诉热点。工商部门觉得很奇怪:名牌“嘉陵”电动自行车怎么会有这么多问题呢? 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的疑惑很快得到了回答。2005年4月27日,桂林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漓江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行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请求工商部门去查处。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找到了被举报的桂林市XX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上方标有“中国嘉陵电动自行车,嘉陵集团,中国名牌桂林总经销……”等字样,在店内有“嘉陵电动自行车特约经销,中国嘉陵集团,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的牌匾,还有标有“嘉陵jialing”“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字样的电动自行车和标有“德源deiyuan”字样的电动自行车共8台。之后,执法人员在经营者伍某存货的仓库内,发现几辆没有任何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和贴有“嘉陵”标识的电动自行车19台,还有大批用于生产加工电动自行车的工具及电动自行车零配件及“嘉陵”标志。 由于经营者伍某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将这些涉嫌商标侵权的物品全部依法予以查扣,并向重庆嘉陵贝斯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发出委托调查函,要求公司派出人员对查扣的“嘉陵”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该公司回函表示没有在广西地区设立任何“嘉陵”电动自行车分装厂,未委托任何单位加工生产该公司的产品,也未向桂林市XX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提供并授权使用“嘉陵”标识的贴花。经公司技术人员鉴定,被经检支队查扣的零配件及“嘉陵”标识都不是该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中也有11辆是假冒“嘉陵”电动自行车。据此,市工商局对伍某制售假冒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立案展开调查。 车行老板自述“发财经” 据经检支队执法人员调查,经营者伍某交代了自己开始组装假冒电动自行车的缘由:2004年6月下岗后,出资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营部。但由于经营无方而亏损严重,朋友也将资金卷走。2004年11月,伍某取得了“嘉陵”牌电动自行车在桂林的代理权,试图以此扭亏为盈。但是由于“嘉陵”牌电动自行车进价太高,一个曾经营过“嘉陵”牌电动自行车的朋友指点伍某,说“嘉陵”电动自行车可以贴牌销售,如果自己组装更可以降低成本,同时还为伍某提供了“嘉陵”牌电动自行车商标。 根据朋友所说,伍某算了一笔账:销售每台组装车可以盈利400元左右,而销售原装车只可以赚到100元左右。一心想捞回损失的伍某,从别处请来电动自行车组装工,从江苏无锡以每套1970元的价格购进全套电动自行车配件共10套,然后租用了一个加工场地自行组装电动自行车。每组装完一台整车,伍某就在车身打上“嘉陵JIALING”标识,套用“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原状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说明书,并利用其获得的“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桂林总经销”身份,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原装车、组装车混售的方式,将其自行组装的电动自行车按2500元/辆的价格,以“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名义予以销售。假冒“嘉陵”品牌,自行组装的电动自行车很快就销售了3台。 见如此容易,伍某又通过更换标识的手段,将其经销的另一品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志换成“嘉陵JIALING”标志准备销售,但还未售出就被工商部门查获。 经营部被依法查处 经营者伍某自行购进配件组装电动自行车,并在车身打上“嘉陵”字样的标志,采取套用“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的方法,以“嘉陵”牌电动自行车名义予以销售。桂林市工商局认为,“嘉陵”字样已被“中国嘉陵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注册,并由该公司下属的“重庆嘉陵贝斯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上使用。伍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自行组装的电动自行车和另一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属于违反《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桂林市工商局对伍某组装的11辆电动自行车、1000多个“嘉陵”标志及造假设备一批依法予以查扣和销毁,并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伍某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电动自行车及侵权标识一批,并于近日作出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链接:如何识别假冒电动自行车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买电动自行车时可以这样的方式对车进行检验: 电机、电器和控制器、转换器的标识地各不相同。 注意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也是识别假冒电动自行车的一个方法。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品牌电动自行车应该选择在品牌厂家的专卖店或厂方委托授权指定的代理商店购买。购买时注意检查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正品电动自行车在出厂时都随车配有这“两书”,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的型号是否与合格证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所标注的车型是否相同,以防止尚家如伍某一样伪造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商品“三包”凭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卡,以便享受厂方的售后服务和今后发生纠纷时投诉有门。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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