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某电动车销售代理商伍某因嫌代销利润低,竟自行组装车辆冒充所代理的品牌车辆出售,结果因涉嫌商标侵权被工商部门查处。
11月25日,桂林市工商局对其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一市民向工商经检支队投诉称,她花2000多元在漓江路一家电动车经营部购买的一辆电动车,仅骑了十几天,车后轮就发出莫名的噪音。不久,市民李某投诉称,他从同一经营部购买的同品牌电动车,使用几天后电池就出了故障。而且,同样的投诉电话随后竟多达10多个。
4月27日,工商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该店系某品牌电动车在桂林的销售代理商。但在其仓库内,执法人员却发现几辆没有任何标志的电动车和贴有代理品牌电动车19辆及大批零配件和标志牌。
执法人员当即将这些涉嫌商标侵权的物品全部查扣。在证据面前,伍某不得不承认组装电动车“贴牌”销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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