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超速、超载问题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大。日常监管中,由于电动自行车无牌照,给交警查处带来难度。电动自行车要不要登记上户,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办原定今年9月20日开始,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户,可拉萨市区的大多电动自行车设计超出国家标准,登记上户工作面临尴尬。
电动自行车设计严重“超标”
在拉萨市区街道上,随处都能见到穿行的电动自行车,它虽然方便了市民出行,可安全隐患的存在也不容忽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管部门正要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户管理时,问题便出来了。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办调查发现,拉萨市区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管是设计时速、车身重量等都超出了国家标准。
个头大、车速快是电动自行车的特点。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办负责人万章德介绍,1999年,国家出台并实施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技术性能作了硬性规定:必须具备脚踏行驶功能,蓄电池只作为辅助能源;最高时速不得超出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不得大于54毫米等。
然而,拉萨市销售、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不仅“个头”大,设计时速一般都在每小时30公里以上。因此,电动自行车也就相似于轻便燃油摩托车的标准。
电动自行车“身份”如何确定
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而小于50公里的,属轻便摩托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如果将这些车辆登记上户,显然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拉萨市的电动自行车“身份”确定面临困难。
其实,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许多市民主要是出于对电动自行车不用登记上户、骑行方便考虑。不登记上户,电动自行车管理“脱缰”,也就出现了监管漏洞。今后,拉萨市交管部门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防止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办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户是迟早的事。目前,新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国家标准即将出台,待施行新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后,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户,不符合标准的,不予登记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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