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最近在海口街头查扣电动自行车。很多市民意见非常大。电单车究竟该不该禁呢?
国家对于电单车的政策是,各地可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禁止。
省政府目前的政策也是如此。既然是自己决定,那么海口市当然有权禁止,但也有权不禁止。为何非要禁止不可呢?
据海口市有关部门讲,禁止电单车是为了市民安全。据说电单车速度快,在人行道上跑会危害行人安全。其实,慢的电单车速度和自行车差不多,时速二十公里以内。自行车跑就安全,电单车跑就不安全了吗?不错,电单车快的最高可达四十公里,确实比自行车快,但这也很好办———既然它的速度和摩托车差不多,那就不让它在人行道上行驶,而叫它到机动车道上和摩托车一起跑,不就完了吗?把两种电单车按速度分开行驶,问题不就解决了吗?有必要因噎废食吗?
我只是随便地提出解决方案,是否可行有待商讨。但任何一项新发明刚刚出现时,都会引发如何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去考虑如何管理,而不是强行加以禁止。否则我们现在还能开上汽车,使上手机吗?汽车最初出现时,何尝不引发安全问题,手机普及后,何尝不方便犯罪,我们能因此禁止汽车和手机吗?
有关部门好像是为市民着想,其实却不尽然。海口街道上如果行驶的都是轿车,固然很好,豪华,气派,的确很有面子。问题是,海口市目前的生活水平在全国最多算是中等,很多普通市民买不起轿车,让市民都开轿车,就像要求双腿残疾者跑得比刘翔快一样不现实。电单车是他们最佳的选择。莫非他们只靠双腿走路,莫非他们只挤公共汽车,方才安全吗?
当然,禁止电单车的决策者恐怕是有轿车开的,估计他们不用担心双腿走路或挤公共汽车。但决策者应该为群众着想。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才应该是他们的立足点。
现在我们讲构建和谐社会。什么是和谐社会?再和谐的社会贫富也会有差异,富人过得好一点,理所当然,但也不能让穷人生活得过差,否则社会怎么和谐?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电单车是比自行车和公交车舒服的交通工具。他们希望生活得舒适一点,这有什么错吗?这一点点心愿为何不能满足?
再说,市民有强烈需求,市场有强烈需要———这已经不是该不该禁的问题,而是———你能禁得了吗?
西晋皇帝司马衷,臣属向他反映下面群众没有粥吃,他大惑不解地反问:“为何不吃肉?”司马皇帝虽然有些滑稽,好像也没有禁止群众吃粥。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他缘何没问———“为何不吃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