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杭工商部门接到了外来务工者陆女士的投诉。陆女士买了一辆电动车,销售商在售前承诺“一切全部办好”,但收了钱后,又要陆女士支付120元办牌照的费用。陆女士拿出一块与牌照差不多大小的牌子说,销售商一开始就给她装了这个牌子,她当时还以为是可以当车牌照的,根本就不清楚怎么回事。
在投诉前,陆女士曾和销售商交涉过,要求解释“一切全部办好”是什么意思。销售商回答,车子能行驶,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尽到义务了,上牌费用得消费者自己承担,120元费用中有20元是辛苦费。
工商消协部门经过调查后得知,相同牌子的电动车如果不含上牌费用,一般只需1800元,而销售商卖到了1900元,并且曾经承诺“一切办好”,加上还安装了一块“像牌照的牌子”,很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现象。经过现场调解,销售商不再收取消费者费用,并答应为消费者办好牌照。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从投诉情况来看,一些电动车销售商主要存在两大问题:第一,在售前对“是否负责办理牌照,即售价里是否已包含办理牌照的费用”含糊其辞,往往用“什么都已弄好了”这样的字眼糊弄消费者,实际上并不负责为消费者办理牌照;第二,车管部门规定的办理牌照的费用总共为100元,由办证费30元、驾驶员险30元、第三者责任险40元三部分组成,但销售商往往告知消费者办理牌照的费用需120-150元,借机敛财。
针对这种“牌照陷阱”,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先明确货款中是否包括做牌照的费用,切勿在没有明确的前提下付款。同时,对销售商说的诸如“一切弄好”、“一切办好”之类的话要先问清楚,是否就是牌照办好的意思,以免销售商事后不认账。另外,办理牌照的费用总共为100元,销售商收取120-150元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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