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车因使用方便快捷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的同时,关于电动车的投诉也越来越多。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所有关于电动车的投诉案例中,对于电瓶的投诉就占70%以上。消协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和维修电动车时要小心,不要跌进电瓶陷阱。
一不小心,电瓶竟成“非卖品”
不久前,张女士发现骑了一年多的电动车充不进电,于是便到该品牌电动车售后服务处维修,在修理过程中,张女士无意中发现,用了一年多的电瓶竟然是“非卖品”,也就是说,张女士车中的电瓶根本不是原装电瓶,而是试车时用的保护电瓶。在张女士找到电动车商家要求更换电瓶时,商家却以电动车已经过了保修期为由拒绝为其更换新电瓶。
“电动车的原装电瓶或维修部门为消费者提供的电瓶都应该是正品电瓶,而用保护电瓶充当正品肯定是违反我市2004年开始实施的《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办法》规定。”新浦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维修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电动车的电瓶是否是正品,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便宜上大当。
电瓶坏了只换旧的
王先生花了180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店里营业员承诺电瓶坏了可以更换新的。两个月前,王先生的电动车突然充不了电,他找到经销商时,经销商认为是电瓶没水了,可以帮他加水。车子修好后刚用了一个多月,电瓶又出了问题,王先生只好又来到店里。当时店里只更换了一个电池。不料时间不久,车子又坏了。王先生很生气,要求老板换电瓶,可老板却以保修卡上只标明可以更换电瓶,而并没有标明必须更换新电瓶,所以只同意为王先生换个旧电瓶。
根据我市电动车“三包”规定,电动车电瓶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电瓶,换货后的“三包”期应当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消协工作人员提醒,电瓶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要求商家负责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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