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违反了禁鸣规定,请出示驾照!”“冤枉呀,我真的没按喇叭!”
司机辩解之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车身后杀出,鸣着喇叭绝尘而去。
———这是东新交警大队民警张波上月执法时的一段经历。
虽然有点诙谐的味道,但从中揭示的问题却让人无法轻松———日益增多的电动自行车,正成为新的交通噪音源。
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在城区划定禁鸣区,据环保部门监测,总共124个禁鸣监控路段,交通噪声平均下降1.5分贝;而且,交管部门介绍,禁鸣后“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机动车鸣笛可以处罚,可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辆,乱鸣笛叫我们怎么管?”7日,武昌交警大队一位交警诉苦:“我们最多只能教育电动车驾驶员不要鸣笛,但很多人偏偏不遵守。”
7日下午1时,东新交警大队民警在鲁巷转盘处执法: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路鸣笛驶过,被交警拦住,车主理直气壮地说:“我骑的是自行车,谁规定不准鸣笛了?”
其实,电动自行车喇叭声响颇大,有的与机动车相差无几。一位家住武昌中北路的居民说,每天上下班时,马路上电动自行车喇叭声此起彼伏,十分吵人,“政府能否出台政策,对这种现象予以限制”?
这种情况在海南也一度存在,为此,当地政府作出规定,对非机动车辆鸣笛的分贝予以控制,效果不错。
武汉能否借鉴这一做法?“很有必要。”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有关专家认为,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肆意鸣笛,可能会成为禁鸣之后的又一大噪音污染。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对电动自行车喇叭分贝作出规定,地方可考虑立法对这一盲区进行治理。此外,建议主管部门可颁布规定,对生产厂家予以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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