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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局良好
来源:嘉兴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1-7 10: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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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连日来,平湖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截至目前,全市各镇(街道)的上牌服务点已办理电动车上牌达10000余辆。 据统计,目前平湖市拥有各类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约4万辆,其中在整治前符合规定已经上牌的仅8200余辆。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上牌管理,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经贸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以下简称“五局”)迅速行动,9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有四个:一是通过整治,使全市电动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不符合“浙江省产品目录”的产品;二是各销售商店停止销售不符合“浙江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三是当湖街道电动车上牌率达到95%以上,其他镇(街道)电动车上牌率达到85%以上;四是有效遏制盗窃电动车案件的高发势头,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整治工作分为3个阶段,9月20日至10月19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12月1日后为巩固阶段。从10月20日起,交警大队设立在全市10个镇(街道)的服务点正式启动,对已购买但尚未上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凭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者原车辆销售单位出具的购车证明,给予集中上牌。对外地牌号,确需在本市长期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凭原行驶证、牌号等相关证件办理转籍过户。从12月1日起,将按照上级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按“三停”办法处理,即质监部门责令生产厂家停止生产,工商部门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公安部门停止上牌。同时,禁止外地牌号的电动自行车在平湖市区内行驶。 交警大队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一是以“五局”名义在新闻媒体提前一周发布《关于整顿平湖市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和《平湖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实施办法》;二是印制了3万份《平湖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宣传提纲》发放到千家万户;三是印制了250份户外布告进行张贴;四是在市区的交通护栏和全市主要道路、公路沿线安装了172条专项整治宣传横幅;五是在10月17日,大队就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区关帝庙商城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六是在全市各个镇(街道)设立10个上牌服务点,对验车、登记、保险、收费、喷打钢印、上牌实行一条龙服务。 目前,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进度很快。交警大队在此提醒尚未上牌的车主,请在11月30日之前,抓紧时间办理上牌手续。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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