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一位骑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快车道的市民在接受执勤民警处罚。
11月1日,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井然有序地行驶在慢车道上。
为确保桂林市区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塑造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桂林市叠彩交警大队近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目前市区电动自行车超限搭人、借道行驶等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安全行车的实际情况,大队在辖区主要路段,加大警力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从10月18日至今,叠彩交警大队已出动警力70余人次,共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罚1215起,教育428人次,有效遏制了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蔓延的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桂林市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占非机动车的20%左右,电动自行车事故率已高于摩托车,市区交通事故近70%是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所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既严重影响城市的交通文明形象,又加剧了市区交通压力负荷。为此,叠彩交警大队将专项整顿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变静态为动态,化被动为主动,组织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分步骤、分时段地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实行教育与处罚并施,将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教育为主,从9月24日起,在北极广场、专区岗、芦笛路等主要岗段,民警和协管员向过往车主发放关于《桂林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资料,第二阶段,从10月18日起,在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的路段上重点查纠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驶入机动车道、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高压态势。
在整治工作中,执勤民警发现,眼下不少市民骑的电动自行车已很难与摩托车分辨了,有些市民连电动自行车不是机动车都不知道。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将其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按照“各行其道”的规则,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电动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整治初期,在中山北路桥一段,机动车道上不时有电动自行车“呼啸而过”,尤其在设有公交站的路段,横冲直闯的电动自行车经常成为公交进站、出站的障碍。据统计,在上班高峰的一个小时内,民警就对一个路口段140多名挤占快车道的骑电动自行车人进行了处罚。
11月1日早晨在桂林市中山北路一带,一些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很有规范地行驶在慢车道上,偶尔有少许市民还是走在快车道上,执勤民警首先向他们解释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知识,尔后才进行相应的处罚。叠彩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泉说,按照法律规定,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一般处于20元罚款,但实际执行中,我们的民警非常注重人性化管理,针对个人不同情况,对一些老弱病残、学生群体,民警一般都以教育为主。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叠彩辖区道路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明显改善,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通混乱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
为彻底杜绝违规,叠彩交警大队还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长效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改善辖区道路行车环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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