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渭南市交警支队车国内管理所获悉,渭南市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在各县(市、区)车辆管理所办理挂牌手续。
据渭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介绍,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按非机动车对待,由各交警大队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车辆所有人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价证明(身价证或户口本)、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还要认真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据了解,已经领取牌证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持新的车辆所有人身价证明,办理变更登记。非机动车辆牌证如果出现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写申请办理补领手续、并交验车辆。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破损不能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交回牌证作注销登记。车辆号牌,行驶登记证将由交警部门统一按照省颁标准制作发放。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没有车架号的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由登记地车管所人工打钢印号,数字前以英文字母标注地市发牌代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