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随着省会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的增多,因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不断上升势头。据了解,省会新华区自8月20日至10月13日仅一个半月时间,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就达30起,其中25人受伤,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两成多;而桥东区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自9月初至今也达到了17起。
据了解,超速行驶和抢占机动车道是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据石家庄市交管局事故科桥东中队队长汤峰介绍,一些电动自行车主为图快,往往在机动车道上将时速提高至20公里以上甚至40公里。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省会街头还会经常出现电动自行车成群结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壮观”景象。
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行进过程中又“悄无声息”,因此当车主违规行驶时,极易引发事故。据了解,自8月20日至今,省会新华区因电动自行车行驶过快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其事故总数的60%左右,抢占机动车道则占了30%;而在桥东区自9月初起至今,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量占了非机动车事故总数的65.4%。
据介绍,以往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多为碰擦事故,极少致人死亡,但今年省会就发生了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人死亡的事故。
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违反交通法规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了解,新华区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中有一半是电动自行车主。
为此,石家庄市交管局事故科新华中队队长马林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超速行驶和抢占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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