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见街上查过电动车超速?近日,一些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行车高速度的心理,在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上动“手脚”,使其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而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又不属机动车范畴,对其超速缺乏处罚依据,交管部门治理起来也是苦无良策。
据了解,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但省会一些电动自行车店大都会“按需”调速,有的甚至不用顾客提要求,店员就会擅自将时速调到30公里左右。而电动车的刹车系统往往是根据限速设计的,因此,当速度过快时发生事故,也就不奇怪了。
10月14日上午,在省会和平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里,一听到调速的要求,店员很是心领神会:“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高速度,没问题。”他说,可通过调节限速器将电动车时速调至35公里。
而在平安北大街附近一家销售燃油助力车的店里,这种燃油助力车的时速和摩托车差不多,一般时速为40至45公里,如有需要,还可通过改“飞轮”将时速提高到60公里。“这么快的速度有人买吗?”店员很自豪地说,他们生意特好,一天能卖十几辆。而当笔者表示担心警察会管时,他哈哈大笑地反问:“你见过哪个警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时速?”
因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当其违规时,交管部门只能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使处罚也颇有困难。
“那些车‘嗖’地一下就从你身边跑过去了,追都追不上。”10月18日,青园街某路口一位姓陈的交通协管员很无奈地告诉笔者,除非电动自行车抢占机动车道、闯红灯,他才能管一管。
石家庄市交管局事故科新华中队交警孟军每次出事故现场时,也都会遇到这样的难题:即使知道是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但由于缺乏技术手段,拿不出证据,也不得不从宽处理。他说,自己每次只能是反复叮嘱车主:“以后骑车一定要慢啊。”
“电动自行车,现在最怕的就是它了。”天天穿梭在大街小巷,出租车司机苑师傅把电动自行车形象地称作马路上的“铁骑兵”,“它们不但速度快,很多时候还抢到机动车道上,加上刹车又不好,常把我吓得一身冷汗。”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些超速的电动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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