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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去留决定后不合标车辆查无赦
来源:海峡都市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0-21 16: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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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尽管厦门交警一直提醒市民不要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电动自行车被纳入非机动车范畴,越来越多市民开始使用。而20日从厦门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厦门将对违规行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进行查扣。 厦门交警支队宣传处梁海洪副处长表示,对电动自行车购买市民不要盲目,应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而设计成摩托车样子的电动车,由于车速过快,又不走非机动车道,增加了相当大的危险性,而且对将来道路安全畅通肯定会有较大影响。今后,即使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挂的也是非机动车牌,驾驶员一定要紧记行驶路线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另悉,查扣行动将在电动自行车放行与否的结果公布后开始。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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