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民发现,在南平市区的大街小巷上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电动车,穿行在机动车道上与摩托车"鱼目混珠",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又因为车速快、块头大引起骑自行车人的一片怨言。这种电动车的设计车速、外观尺寸、整车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大大超过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不属于非机动车类别,但国家机动车目录也没有这种电动车,无法进行注册登记。对此,南平交警、质监、工商等三部门在10月12日联合发出通告,在国家和福建省尚未对此类超标电动车属性及管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之前,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不允许该车型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对上路的超标自行车首先进行告之,要求车主写下保证书并进行登记,对不听劝阻继续上路的,将依法予以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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