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郑州市的雷女士反映,自己买的不到半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已经维修了三次,还是频频出现问题,向经销商要求更换时遭拒绝。
投诉:雷女士于半个月前在郑州市黄河路某车行以22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名牌电动车,没骑几天就出现了仪表盘不走和后备箱打不开等情况,随后她立即到车行要求维修和更换,商家爽快地答应了。可是没想到,她去取车时发现车的仪表盘和后备箱的锁都被更换了。“我没有想到商家这么热心,可是他们好心办砸事,造成现在诸多问题,仪表盘的灯一直亮,而且车子明显不如前一段时间跑得远了。”她说。雷女士第一次修车子的时候要求商家为其更换一辆新车,可是遭到了拒绝,同样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维修的时候也遭到了拒绝。
郑州市黄河路某车行维修人员承认在没有通知雷女士的情况下,帮其更换了仪表盘和后备箱的锁,但对雷女士换车要求予以拒绝,表示可以帮助再更换一个与其配套的仪表盘。而对于电池问题,他说,必须将车子送往售后服务部经检测后,才能维修或者更换(电池)。
郑州市消协工作人员说,对于此情况,可按照《河南省电动自行车三包暂行规定》中的明确规定,自购买之日起15日之内,发生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按照消费者的意愿进行更换或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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