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方便,但也因其超速、噪音、质量等问题而被人们埋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正式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为了达到要求,许多电动自行车上都加装了一个限速装置(或可调式装置),出厂时时速调在20公里/小时以内。但是,一些消费者可以通过厂商或者经销商轻而易举地将限速装置进行改装,这样时速可以达到四五十公里。针对这个漏洞,标准要求在测试最高车速时,先拆除限速装置(或者将可调式装置调到最快),再检测最高车速。这样,使用者无论怎么改装控制器,使用时的最高车速都不能超过检测时的最高车速。另外,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安全及温升、刹车线强度、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标准还规定,除了本省企业外,外地企业产品进入浙江销售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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