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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动车应当作“半机动车”
来源:浙江在线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0-15 8: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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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不少人提出,电动自行车应该作为半机动车管理,因为它有动力,也可以人力驱动。在真正正视它有动力的前提所以,应对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制度。参照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和安全技能要求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安全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合格者发给驾驶证。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必须持证驾驶,违章者除罚款、扣点以外,还由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记录,年检时根据违章记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复训。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证照抽检、行驶速度监测、违章处罚等。建议设立专用车道 同时也要为电动自行车设专用道提供更好的道路行驶和服务、管理环境。比如,在道路允许的地方,留出电动车专用道;其他地方,暂时沿用目前与自行车混行的方法,但是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要重点考虑改进。一辆私家车占用的行驶空间,可以允许至少四辆电动自行车行驶,有了专用道车速可以合理提高到30公里/小时。这个城市交通成本的账很好算。 而杭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预防科科长黄闽杭谈到电动车问题时,坦言这是一个规划问题:“电动车势头增长迅猛。那么,电动车今后会不会取代自行车?会不会发展电动车交通?都需要有关部门及早作出规划。” 黄闽杭称,由于目前杭州的非机动车道都是为了自行车设计的,设计时速达不到电动车的要求,因此才会有很多人甘愿冒生命危险,骑电动车上快车道,由此引发大量事故。因此,必须有相配套的电动车车道以与之相适应。不然,各种由电动车引发的相关事故,还会不断上演。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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