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已于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电动车整车重量(含电池)应不大于50公斤,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消费者购买超过以上两个标准的电动车,将无法在车管部门上牌。
据了解,该规定是全国第一个电动车地方性标准。除浙江省企业外,外地企业产品进入浙江销售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同时该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不大于15米;刹车线直径不小于0.18厘米。
13日,在杭城几大电动车专业市场,一些经销商仍在出售“大块头”车或者是超速车。一位销售人员说,如今很多顾客关心电动车的速度和造型,为迎合顾客的需要,经销商大多将电动车上的限速器拔掉以提高速度。“把电动车限速器拔掉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说,这种做法使得保护措施形同虚设,根本达不到保护行车人安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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