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嘉定区丰庄西路的韩先生反映:说他刚买了辆电动自行车,骑了没几个月,车上的蓄电池瓶老是断电不能开。虽然厂家为这辆车前后更换了5次蓄电池,结果还是不能正常使用。再找厂家解决问题,对方却说韩先生在找麻烦,甩手不管了。
韩先生才开了三、四个月,电瓶就换了好几回。更恼火的是这些电瓶即便充足了,也跑不到10公里,比标准公里数要相差一大半。这不,前两天,厂家维修部刚给他换了三块充足电的电瓶,韩先生在家门口才开了几圈,这车就断电熄火了。
韩先生讲,8份到10月份换了5次,电瓶都没有达标,每次换好以后开不到10分钟到20分钟,我就象骑自行车一样的,我等于电瓶车当自行车用。而厂家在电动车保修卡上承诺:在一年保修期内,如果电瓶不是人为损坏,电量偏低失效,可以免费更换。于是,韩先生再次要求免费更换电瓶,可厂家却说他故意挑剔,要韩先生将电瓶拿到松江厂里进行质量检测后再说。
韩先生说,我提出我到松江来可以的,如果(检测下来)电瓶达标,费用由我负责,如果电瓶没有达标,费用要由你们厂家负责,他说这是不可能的。应该说,韩先生提出的条件并不苛刻,厂家为什么不同意呢。厂家态度非常生硬,声称他们为韩先生的保修服务已经终结,今后不管了。 电动车公司维修部称,已经给(他)换好的电池了,(他)还是说不行也无能为力了。 (他)觉得不合适可以找说理的地方去,我也不跟(他)多讲。
生产厂方甩手不管,易初莲花曹安店曾多次催促厂方要解决好这件电瓶投诉事件,可厂方一直拖着没有处理。 (易初莲花曹安店店长 王戎 根据《消法》的规定,蓄电池是作为一个主要部件,换过3次以上应该进行退或换的处理了,如果维修部这边给他的答复是终止服务的话,那我们觉得是不妥当的。)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他们会再次与厂方协调,如果厂方拒绝解决,他们会先行赔偿给消费者的。不久韩先生来电说,厂方已经认错,答应明天就派人上门更换新电瓶,并保证电动车能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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