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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虽出台管理规定 电动车违规仍然屡见不鲜
来源:桂林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0-10 1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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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核心提示: 超速行驶、违规载人、横冲直闯、与机动车抢道行驶……对电动自行车的“声讨”从它出现以来似乎就没有消停过,围绕电动自行车的话题屡屡为人们所关注,而这种关注最近又“升温”了——9月26日,市公安局出台了《桂林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连续几天在本市媒体进行了刊播。在市中心的一些交通岗,交警和交通协管员还向过往的电动自行车主发放《规定》。 那么,《规定》出台后效果如何?市民对此有何反响?桂林市的电动自行车又将走向何方? 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仍不鲜见 《规定》出台后,市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是否有所好转呢?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现场一:10月5日上午9时左右,文明路百货大楼附近。一辆银白色电动自行车悄无声息地穿梭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之间,而行人和自行车只有东躲西避的份,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开车者的高超技艺。然而,刚刚从饭店里走出来的一群游客挡住了电动自行车的去路,只听“吱——”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飞驰的“小毛驴”在距离人群不到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夸张的声音让人群一阵惊乱。“我还以为大卡车来了呢!”一位中年游客受惊之余还幽了一默。 按照《规定》的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然而在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除非性能有问题,时速往往都在30公里左右,少数“马力”大的则接近40公里。而与强劲的动力相比,电动自行车的刹车系统显然并不匹配,于是,上面这种紧急刹车造成的“惊险”场面就屡见不鲜了。市民戏谑,电动车刹车的声音实在“暴力”! 现场二:就在上一个镜头发生之后不到两分钟,在文明路公车站路段,一辆公交车正准备减速进站,这时一辆电动自行车“嗖”地一声超过了公交车,并在其他机动车的“挤压”下拐进了公交车停靠的车道,突然出现的电动自行车让公交车司机吃了一惊,只能紧急刹车,引来乘客的一阵骚动。窝火的公交车司机将头伸出来正要说什么,可是话未出口,电动自行车已经大摇大摆地走远了,司机只能苦笑。 当年,在电动自行车的身份还没有明确的时候,大家围绕着这家伙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着实争吵了一阵。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将其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按照“各行其道”的规则,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电动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然而观察发现,在大多数路段,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仍然我行我素,潇洒地“驰骋”于机动车道,尤其在设有公交车站的路段,横冲直闯的电动自行车经常成为公交车进站、出站的障碍。 现场三:10月5日中午12点左右,十字街。一辆由南往北行使的电动自行车上,一个小伙子载着一个漂亮姑娘在等红灯。这时一位交通协管员朝他们走过来。见情况不妙,坐在后面的姑娘迅速跳下车,朝地下过道走去。1分钟后,在十字街东北角的“大世界”商厦门前,刚才的那位姑娘从地下过道里钻了出来,又跨上了在此等候的男朋友的车,大摇大摆地走了。 “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有两个座位,干嘛不能载人呢?”有人这么抱怨。相关法律规定它不能载人,自然是出于安全的考虑。那么就只能说制造者当初造出两个座位本身就是错的。对那位姑娘“灵活”的坐车方式,我们的交警也很无奈,毕竟有限的警力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只是记者要忠告一句,万一真出了事,再悔不当初是没有意义的。 市民热议:又爱又恨电动自行车 面对这样一个注定了有人欢喜有人忧的《规定》,市民的看法如何呢? “很好啊!这些电动自行车早就该管管了。”私家车主何先生在被问到是否赞成出台这一《规定》时毫不犹豫地回答。他说,电动自行车的增多,尤其是一些电动自行车主的不良驾驶习惯确实给城市交通造成了很大影响。比如在交通拥堵的时候,这些电动车经常会在人流和车流中纵横穿梭,无形中加重了拥堵。 与何先生持同样观点的市民还真不少,他们归纳起了电动自行车的几大“罪状”:速度快,体积大,横冲直闯悄无声息,与机动车抢道行使,刹车与速度不匹配,稳定性与速度不匹配…… 然而针对这些“罪状”,同样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电动自行车其实也有很多优点啊,比如环保节能、价格实惠、轻便灵巧等。而且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自行车了!”市民小刘分析说,自行车太慢、太累,公交车太挤、线路又受限制,汽车太贵买不起,摩托车不能进市中心,电动自行车不就成了市民最好的交通工具了吗?而说到现实中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诸多不良驾驶习惯,小刘表示确实存在,也应该加强管理,但是作为驾驶者的他也有话要说——“要说快,我们比起摩托车还差的远;要说抢道和载人,自行车同样存在;而且如果真要把我们全部赶进非机动车道,那些在非机动车道里行驶的自行车还真不见得愿意,因为即使速度控制在15公里,电动自行车也要比许多自行车快得多,而它体积又大,在非机动车道里要么难以行驶,要么还是横冲直闯,那不是更热闹了吗?” 小刘的观点尽管有点过激,但却代表了不少电动自行车主的心声,他们认为把影响城市交通的责任过多地推给电动自行车并不公平。 更多的市民则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加强管理确实应该而且必要,但是“宜疏不宜堵”。比如对于《规定》第四条“没有脚踏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中山路”,许多市民认为不太可行。 “其实这样的规定也没有很大的意义。”市民雷小姐认为。她说,实际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是有脚踏的,只是用户嫌碍事把脚踏取掉了。“如果真要这样做也难不到谁,大不了把脚踏装上去就行了,可是这样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遵守规则才是电动自行车的最好出路 “大家共同遵守规则,才是我们的电动自行车最好的出路。”不少市民表示,其实政府出台这样的管理措施并不是要限制谁,扼杀谁,只是出于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如果大家都遵守规则,电动自行车绝对没有被“禁行”或“封杀”的可能。毕竟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环保、节能、满足不少市民需要的交通工具,只是由于一些厂商超标设计,一些驾驶者不良的驾驶习惯才导致了电动自行车今天的尴尬。 “我相信,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不买超标设计的车,电动自行车的路还是会越走越宽的!”大多数市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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