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管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天津市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60余起,造成2人死亡,63人受伤。从本市环湖医院颅脑创伤救治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今年收治因骑电动自行车发生车祸致伤的患者比率比去年同期多出26%,并连续3年出现攀升趋势。
擅闯机动车道造成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目前多数助力自行车设计时速可达40公里,骑车人为图快往往时速达到20至30公里,增加了交通隐患。据介绍,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不喜欢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有时把电动自行车当成摩托车骑,加上行进中“悄无声息”,突然拐弯时,往往令机动车避让不及,引发车祸。连日来,现场调查看到,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现象十分普遍。在河东区快速路海河大桥,有时竟有四五辆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在快速行驶的机动车间穿梭飞驰。
骑电动自行车人多为受害者
从市交管局一组“电子眼”监控录像中看到,日前一天的早8时20分,河东区津塘公路光华桥交口,一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驮带儿童上班时横穿机动车道左转,电动自行车与一辆白色面包车相撞并被碾于面包车下,所幸机动车车速慢未引发人员伤亡,但交警调解时双方擅离现场,后双方争执致使路口交通拥阻。交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并横穿机动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据交管部门统计,目前助力自行车交通违章中因车速过快占39%,抢占机动车道占31%,驮带多名成年人占30%。按规定,违章者将受到5至50元的罚款处理。
环湖医院颅脑创伤救治中心主任曹德晨介绍,该中心收治的因电动自行车事故致伤的患者发生车祸时,多是因为电动车车速相对快,并且多骑行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行车中更容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因此从事故发生后致伤方面,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多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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