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这部电动车比以前的助动车还要高大豪华!”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动车步入千家万户,消费者总爱用这种比喻形容“大个子”电动自行车,不过,从10月1日起浙江省电动车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后,整车重量在50公斤以上的“大个子”电动车将风头不再。市区在售的重量超过50公斤的电动车虽然极少,但接近这个标准的“准大个子”却非常多。
6日下午,最新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车地方标准明确规定,其中两个电动自行车的行业新标准最受业内人士和消费者关注:即整车重量应不大于50公斤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此外,新标准还规定,电动车以最高车速行驶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不大于15米等。
“这个标准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个利好!”市一家电动车生产商这么说。据其介绍,新标准不仅对省内的电动车企业进行“限制”,同样“适用”外地企业,他们的产品进入绍兴销售也必须符合上述标准。据了解,在“禁摩”后,电动车凭借经济、实用等优势成为许多消费者的代步工具。而据市车管所的最新估计,目前仅市区电动车达10万辆左右,但上牌率不足50%。
市区一些电动车卖场,看到几辆电动车个头很大,“马力有多少?车多重?”营业员说,“最高时速在35公里左右,重量在八九十斤。”
在润和购物中心,一辆绍兴产的电动车,仪表盘上最大速度竟是60公里。另据市内一家电动车生产商透露,目前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非常多,有些厂家钻政策管理空子,盲目生产豪华型车,车辆时速也大大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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